2023年8月21日,刘某报警其在“快手”APP上看到卖手机负能墙的QQ,后添加对方为好友并根据对方要求操作,被骗1000元。被骗后,通过微信搜索网上报警号,后对方以核实、备案信息、退还被骗金额为由,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转账,共计损失11588元。
4.2020年6月底,李某报警称:其在公司加入了一个微信炒股交流群,群里每天直播教如何炒股,后在炒股平台上被骗29820元。为挽回损失,通过百度搜到一个网上报警QQ,对方承诺会把被骗的钱要回来,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转账15000元,后发现再次被骗。共计损失44820元。
不法分子通过百度、微信等公众平台,将自己标注为“网上报警平台”,留有QQ冒充警察,抓住被害人被骗后急于追回被骗钱财心理,以核实案件情况、备案个人信息、承诺帮报警人追回被骗资金,银行卡内需要一定金额资金为由来实施诈骗。